等因奉此,公文在此。

2016.12.17 | 08:36 AM    作者 │ 老邱    報導地點 │ 花蓮縣    瀏覽次數 │ 3,214 檢舉文章
作者:邱顯明
花蓮縣玉里鎮有位八十四歲農民,保留他父親民國三十六年,玉里鎮公所發出的公文,這份公文,有許多現在看來相當奇特、八股的用字,其中就有諷刺性的「等因奉此」四字,和現今公文比對,讓人有時空錯亂的感覺。
這份公文是鎮公所,代轉花蓮縣政府對承租公地耕作農民,未依限辦理租約變更,請農民立即到鎮公所辦理,而有「等因奉此」句。「等因奉此」常被人用來諷刺公務員不知變通,只會作官樣文章。
公文中還有紛失的字眼,紛失這句最有意思。這位上過日治學校的農民說,紛失是日語,意思是遺失。終戰後,很多讀過漢文私塾的公務員,仍然漢文中夾雜日文;現在看起來很奇怪,但六十九年前,這很平常,一點也不奇怪。
這份公文內,還有許多現在看起來很奇怪的用字,如「來鎮手續呈請」,意思是到鎮公所辦理申請。以現今公務員的看法,公文內許多文法不對,用字看不懂;但當時寫公文的人,被視為地方菁英。這也就是為什麽選舉時,把台灣人說成皇民,會引起大反彈的原因。
當時國民政府剛來台灣,地方公務員都起用日治時期台籍公務員,用語有時會夾雜日語。當時公文書是用鋼板刻寫的,不像現在用電腦鍵字列印,甚至用電子文書。
現代公務員看過往公文書,仿如在讀外星來文,如果時光倒退,當時的公務員,也想像不到現在公文不必用筆刻,而是用指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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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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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因奉此,公文在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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